了比。
“闺女,试试合不合身。”她的声音很柔,很软,有一种“”妈妈“”的味道。
面对“”婆婆妈“”的厚礼,彩芹有些不知所措,脸上红得像那件棉袄。她低下头,摸着那金线绣的花纹,摸着那毛茸茸的袖口,一脸的喜气。
不得不说,大城市里的东西确实是好,来自大城市的婆婆妈,人也不错……
“姨……这太贵重了。”她的声音发颤,这说明,不仅熊哥看重自己,他的家人也看重自己。
熊妈妈摇摇头,拉着她的手:“不贵重,不贵重。你嫁到我们家,就是我们的闺女,闺女穿啥都不贵重。”
她又把那对银镯子拿出来,套在彩芹的手腕上。银镯子亮晶晶的,在灯光下闪着柔和的光,衬着彩芹那白皙的手腕,倍儿好。
彩芹的眼泪还是掉下来了,当然,那是高兴里夹着幸福和激动。
熊妈妈一边笑一边抹眼睛:“好闺女,别哭,别哭,大喜的日子,哭啥。”
熊秉成又把那条大红色的围巾拿出来,递给队长叔:“给亲家母的,一点心意,不成敬意。”队长叔接过去,摸了摸,又软又暖:“好,好,老婆子,你瞅瞅,得意不?”
队长婶子正在给客人准备被子啥的:“亲家来了,我比啥都高兴!”
熊建文把那面小圆镜递给彩芹:“嫂子,这是我送你的。”
彩芹接过来,镜子里自己那张红扑扑的脸,笑得很甜。
队长婶子在灶房里忙活了一下午,炖了一只鸡,烧了一条鱼,炒了几个菜,还包了饺子。
这会儿饭菜端上桌,热气腾腾的,香味飘得满屋子都是。
队长叔给熊秉成倒了一杯酒,自己也倒了一杯,端起杯:“亲家,来,喝一杯。咱们两家,从今往后,就是一家人了。”
熊秉成端起杯,跟他碰了一下,仰头喝了。酒很辣,辣过之后,是一股暖流,从喉咙一直暖到胃里,从胃里又暖到四肢百骸,浑身都暖和了。
熊妈妈和队长婶子坐在一起,说着家长里短。熊妈妈问彩芹小时候的事,队长婶子就一样一样地说,说她小时候就懂事,就知道帮家里干活,说她心细,手也巧,说她是个好孩子。
熊妈则说熊哥小时候怎么淘,现在好了,有彩芹了:“丫头,成亲以后你得给这头‘牲口’紧紧笼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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