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她曾在某个他不知道的深夜、被这些字压得喘不过气的时候,掉过眼泪。她的眼泪落在“他会很好”上面。她希望他很好。她写这几个字的时候在哭。
他翻到最后一页。字迹比前面更潦草,铅笔削得不尖,笔画很粗,像是握着铅笔的人已经没有力气把笔尖抵在纸上。
“明天就是那天了。我在镜子里练了很多遍。怎么笑,怎么看他,怎么把手放在桑贾伊的手上。怎么说出那句话。那句话——我在心里念了一千遍。念到我觉得我可以做到。但我现在坐在这里,他在卧室里睡着,什么都不知道。他在梦里大概还是那个在加德满都给我系红绳的年轻男人。他大概还不知道明天之后,他会变成一个恨我的人。对不起。我不能当面跟你说。你看到这些字的时候,我已经不在你身边了。但我想你知道——我没有骗你。我说我爱他。我说爱他和爱他的钱是两回事。那是我这辈子唯一一次说谎。我说我不爱你。那是假的。”
最后一行字,不是中文。是夏尔巴语,用拉丁字母拼写的。他看不懂。但他能猜到。那是她在巴格马蒂河畔说过的那句话,用她最初的语言写下来,留给最后看到的人。
他把笔记本合上,放在膝盖上。窗外灰白色的天空被雾霾笼罩,江面上的货船在雾中模糊成一片影子,汽笛声闷闷地从远处传来。他把笔记本翻到中间那页——画着歪歪扭扭太阳的那页。下面是那句话:他的名字叫太阳。他盯着那个太阳看了很久。那些歪歪扭扭的射线,每一根都是用铅笔一笔一画画上去的。她的手从来不擅长握笔——她的手只擅长握梭子、捻念珠、在雪崩之后念度母心咒。但她用那双手,在这个深蓝色的布面笔记本里,给他写了一整本书。他低头看着手腕上的念珠。一百零八颗。每一颗她都捻过。在加德满都杜巴广场,在费瓦湖船上,在郎当山谷木屋,在和平塔月光下,在重庆公寓沙发上,在梧桐絮飘舞的窗前。她把它们从阿妈手上接过来,又把它们戴在他手上。她说旧的给你,新的留给我。现在旧的在他这里,新的还在她那里,隔着整座喜马拉雅山。
手机响了。
不是闹钟,不是微信提醒,不是任何他预设过的铃声。是一个国际号码,来自尼泊尔。他看着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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