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只无纹无款的陶土酒壶,指尖刚碰到粗糙的壶身,就被书生轻轻侧身避开。少年也不恼,嘿嘿笑了两声,又凑得更近,絮絮叨叨没个完,语气里既有几分顽劣,又藏着几分不易察觉的关切:“别这么小气啊白也,我就尝一口,就一口!我陆野说话算话,吐口唾沫是个钉,绝不抢你的宝贝浊酒!再说了,我好歹是中土阴阳陆氏的弟子,虽没学全族里的本事,可也知道些粗浅的养生门道,总喝这浊酒,伤肺伤胃,划不来。你要是喝坏了身子,以后谁给我写诗?谁陪我和傻大个漂泊天下?”
说着,他又转头,看向走在最外侧的魁梧汉子,伸手拍了拍对方结实的胳膊,力道不大,却带着熟稔的亲昵,语气依旧跳脱,仿佛要把心里所有的话都倒出来:“傻大个!你说我说得对不对?你也劝劝白也,别总这么钻牛角尖!咱好不容易来一趟长安,这可算是整个浩然天下最繁华的地方,比我族里那山沟沟强百倍,总不能就这么逛来逛去,连口好酒都没喝上,多亏得慌?依我看,咱找个酒肆,我请你们喝一壶,虽说我身上的钱不多,可买一壶中等的酒还是够的,总比他抱着这壶‘猫尿’强!”
那魁梧汉子身形极高,比白也高出一个头还多,肩宽背厚,虎背熊腰,一身粗布褐衫磨出了破洞,却依旧干净整洁,衬得他黝黑的皮肤愈发沉稳。
陆野初见他时,便觉得他高大魁梧、木讷憨厚,不爱说话,只会默默做事,便一口一个“傻大个”地叫着,叫得久了,白也也跟着这般称呼,刘十六也从不反驳,只是默默接受,用自己的方式,守护着这两个一同漂泊的同伴。没人知道他的来历,可陆野心里清楚,这傻大个绝非凡人,身上藏着一股磅礴的气息,只是被他刻意收敛,平日里看着木讷,可一旦遇到危险,便会爆发出惊人的力量。
上次在途经乱葬岗时,遇到几具成精的尸骸,张牙舞爪地扑向白也,刘十六只是微微皱眉,抬手一推,那些尸骸就飞出去好几丈远,摔得粉身碎骨,连一声哀嚎都没来得及发出,这便是最好的证明。从那以后,陆野便更加笃定,这傻大个,定是个隐于市井的高手,只是不知为何,甘愿陪着他们两个,一路颠沛流离。
陆野早就习惯了刘十六的沉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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