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她脸蛋显得格外娇嫩,连眼角的痣都透着灵气。即使棉袄有些厚实,也遮不住她窈窕的身段,立夏看着她,心里暗忖:这样的三姐,要是孙家小子还看不上,那他可真是没眼光。
元母站在院门口等,看见老三走出来,眼睛亮了亮,伸手拍了拍她棉袄上的浮尘,满意地点点头:“嗯,这才像样子。”说着就挎起篮子,“走,咱们先去公社。”
公社里人不多,元母麻利地用鸡蛋换了两斤粗盐,又故意磨蹭了一会儿,才领着老三往粮站走。离着粮站还有几十步远,老三就看见门口站着个年轻人,穿着洗得笔挺的蓝布工装,双手背在身后,正时不时地往路口望。等走近了,她飞快地看了一眼,就赶紧低下头,心跳得像揣了只兔子——那年轻人身高大概一米七五左右,跟二哥差不多,浓眉大眼的,正是时下姑娘们都喜欢的模样,尤其是那双手,骨节分明,看着就很结实。
孙光华早就看见这对母女了,他的目光落在元老三身上就挪不开了。姑娘穿着红色的棉袄,两条鱼骨辫垂在肩头,圆嫩的小脸上泛着羞红,像熟透的苹果。他不小心瞥见姑娘纤细的腰身,还有垂在身侧的手指,脸“唰”地一下就红了,连脖子根都透着热。但他还是强装镇定,上前一步,对着元母恭恭敬敬地喊:“婶子。”
元母上下打量着孙光华,见他个子挺拔,说话也稳重,再看他看自家闺女时那不好意思的模样,心里的石头总算落了地。她笑着应道:“哎,光华是吧?你谢奶奶前儿还跟我提你呢,说你是个踏实肯干的好孩子。”
“嗯,婶子,回头我让我爸去谢奶奶家一趟,麻烦她老人家了。”孙光华说着,又偷偷看了一眼元老三,眼神里的意思再明白不过——他对这姑娘满意得很。
元母心里乐开了花,脸上却故意装得平静:“呵呵,那回头再说,婶子今个还得回去腌白菜,就先带老三走了。”说着就拉着老三的手,脚步轻快地往家走。
平时在村里咋咋呼呼、敢追着狗跑的元老三,今儿却格外乖巧,紧紧挨着元母走,连头都没敢再抬。孙光华站在粮站门口,看着那抹红色的身影越走越远,心里喜欢得紧,恨不得现在就跑回家,让他爸赶紧去找谢媒婆,把这门亲事定下来。
回到家,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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