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的霞光透过窗棂,洒在元家的堂屋里。立夏刚把山芋粥煮好,水烧好,院门外就传来了村里下工的哨子声——悠长的哨音划破暮色,没多久,上工的家人就陆陆续续回来了。元母走在最前面,裤脚沾着泥土,脸上满是疲惫,可一进门看见灶台上粥和热水,瞬间松了口气。她拿起桌上的粗瓷碗,舀了半碗热水倒进盆里,就着水擦了把脸,冰凉的脸颊沾上暖意,整个人都舒服了些。
立夏见母亲歇下了,转身进了自己的小房间,拎出一个鼓鼓囊囊的蓝布包,走到元母面前:“妈,我给你和爸各做了件棉袄,等会儿你们试试大小。”
“啥?”元母猛地抬起头,眼睛瞪得圆圆的,伸手就想拍立夏的手背,语气里满是心疼,“你这败家孩子!有钱就这么乱花?棉袄多贵啊,又是布又是棉花的!你那点稿费要是有多的,给妈,妈给你存着,以后读书还要用钱呢!”
立夏早料到母亲会是这反应,没等她继续念叨,就把蓝布包里的棉袄抽了出来——藏蓝色的粗棉布,针脚细密,领口还缝了圈浅灰色的兔毛,那是立夏看见老裁缝的私货,花钱买下让做在领口,看着就厚实暖和。“妈,先试试大小,不合适我还能拿去改。”她把棉袄往元母怀里塞。
元母一肚子的抱怨话,在摸到棉袄柔软的布料和毛茸茸的领子时,硬生生咽了回去。哪个女人不爱新衣服呢?她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外罩衣,袖口磨得发亮,肘部还打了两个补丁,算下来,她已经快十年没穿过新棉袄了——去年大女儿出嫁,得给她做陪嫁被子;今年大儿子结婚,要给新人做新衣服;明年老三相看人家,也得准备一床新被子,家里的布票和棉花,从来都是攒着但轮不到她和老元。
手里的棉袄带着淡淡的棉絮香,元母的眼眶悄悄热了。她这辈子养了五个孩子,最省心的就是老五,不光读书好,还这么孝顺。她不再念叨,麻利地脱下身上的旧外罩衣,立夏赶紧上前帮忙,小心翼翼地把新棉袄套在母亲身上,又踮着脚,把领口的扣子一颗一颗扣好。
灯光下,立夏的小脸白嫩嫩的,长长的眼睫毛像小扇子似的,扑闪扑闪的,唇红齿白的模样,是方圆十里最俊的姑娘。许是住校后不用干活,她脸上还长了点肉,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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