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每个月有定量的粮票、布票,有固定的工资。
但坏处呢?或者说对他这个带着前世记忆和惊天秘密的重生者而言,弊端是什么?
他将被束缚在工厂的规章制度里,行动受限。
最要紧的是离家太远了。
隔着几十公里,他如何将空间产出的粮食合理地送到亲人手中?
送一回两回,还能找个“出差带回来的特产”之类的由头,可那年头谁家不缺粮食?老这么送,谁不怀疑?
万一让人盯上了,那可是要命的事,不光是自己倒霉,还会连累一大家子。
而且,他清楚地记得,接下来几年,厂里一样缺吃少穿,工人也得勒紧裤腰带,饿得人浮肿的也不是没有。
留在那里,凭借他的工资和定量,只能勉强自保,想拉扯一大家子,无异于痴人说梦。
那么回家乡,去县供销社?
这话要是说出去,保准人人都觉得是傻了。
放着首都的技术员不当,跑回小县城当个采购员,这不是倒退是啥?家里爹妈知道了,估计也得骂。
可只有自己心里清楚,这才是唯一对的路。
这个身份,简直就是个天造地设的幌子!
当了采购员,就能名正言顺地往外跑,成天跟各种农产品、土特产打交道。
自个儿空间里产出的那些粮食、蔬菜、甚至以后养的鸡鸭,混在采买回来的东西里头拿出来,谁能看出来?这不就解决了最大的难题?
再说,县里离家就十几里地,回去一趟方便得很。家里啥情况,自己随时都能知道。
物资以“单位发福利”、“采购剩余”等名义,直接带回去,改善家人的生活条件和体质。爷爷、父母、兄嫂、弟妹等等他都能照顾到。
县城虽小,可人情关系多。供销社更是管着全县吃穿用度的关键地方。
在这里扎下根,比在北京当个不起眼的螺丝钉,用处大得多。
利弊清晰,答案很明显。
不再犹豫,拿起笔,一笔一划地在‘第一志愿’那栏写下:“服从组织分配,但本人更希望能回到原籍柔县,为家乡的社会主义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没直接写供销社,那样会显得不服从组织分配。这么写,既表明了态度,也说清了想法。
凭着自己这中专的文凭和在校一贯不错的表现,学校在分配的时候,肯定会考虑个人意愿的。之前也打听过,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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