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借着这一“过路费”制度与走私贸易,郑芝龙每年的收入可达千万两白银,然而,这些巨额财富,他却从未向朝廷缴纳过一厘一毫,全部纳入了自己的腰包。
不过,郑芝龙虽然在海上大肆敛财,却并未危害普通百姓。相反,他经常拿出一部分财富救济沿海的贫苦百姓,因此在百姓心中,他不仅不是一个贪得无厌的官员,反而成了一个体恤民情的“大善人”。实际上,郑芝龙收取“过路费”的对象,大多是江南地区的地主士绅、富商大贾以及各种利益集团的船只,还有尼德兰(荷兰)等西方殖民者的船只。对于普通百姓而言,他们根本没有资格拥有自己的海船出海贸易,自然也不会受到郑芝龙“过路费”制度的影响。
尽管朝中许多大臣都对郑芝龙的专横跋扈与中饱私囊深感不满,多次上疏弹劾他,但却始终无法对他造成实质性的威胁。因为此时的郑芝龙势力已经极为庞大,就连当时如日中天的西方殖民者,也不得不乖乖向他缴纳“过路费”,才能在东南沿海海域通行。在与西方殖民者的多次交锋中,郑芝龙凭借着强大的海上力量,多次击败荷兰、西班牙等国的舰队,成功阻止了西方殖民者对中国沿海地区的入侵。可以说,如果没有郑芝龙及其船队的殊死抵抗,明朝的沿海地区恐怕早已沦为西方殖民者的殖民地。
回溯郑芝龙与朝廷的渊源,自崇祯元年九月,他率部归顺福建巡抚熊文灿后,便离开了自己经营多年的海上根据地东番,转而坐镇福建沿海。当时,郑芝龙麾下已有三万部众,拥有大小船只上千艘,负责守备福建沿海,抵御海盗、倭寇以及西方殖民者的进攻。在随后的十几年里,郑芝龙率领船队经历了几场大规模的海战,凭借着出色的军事指挥才能,屡战屡胜,势力也随之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到后来,他已经拥有超过三千艘大小船只的庞大船队,成为名副其实的东南海域霸主。
郑家的海贸商队更是规模惊人,其贸易范围广泛覆盖东洋、南洋各地,包括大泥(今泰国北大年)、浡尼(今文莱)、占城、魍港(今台湾嘉义)、北港(今台湾台南)、大员(今台湾安平)、平户(今日本长崎平户市)、长崎、孟买(今印度孟买)、万丹(今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