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也是地狱级的难度吧?
因此我们也许可以说,PinkFloyd比其他神嗓乐队离音乐这个概念更近一些。因为其他乐队更多是“歌”,而PinkFloyd是“音乐”。
PinkFloyd在这一点上的劣势其实很明显,因为可能大部分人一开始对PinkFloyd几个成员的印象都是很模糊的。
很多从来不听音乐的人也许都听说过上个世纪最传奇的偶像之一列侬,但是跟披头士地位相差不多的PinkFloyd,却并没有一个鲜明的个人形象,这当然也从另一个侧面印证了PinkFloyd在音乐上的成就和伟大。
当然,玩音效容易走另一个极端:彻底忽略音乐。这也是寂寞爷重要性的体现。
水爷曾经有一段时间失心疯了,想要抛弃所有乐器,用什么锅碗瓢盆,外加一些个效果,弄一个专辑,是寂寞爷的平衡阻止了水爷的极端。寂寞爷毕竟是个音乐家,他是追求好听的,毕竟如果噪音也算音乐,那还弹吉他干嘛?
除去了神嗓的浮华,音乐的本质在PinkFloyd这里体现得淋漓尽致。
一般来说,一支乐队每个乐器的音轨是弹奏乐器的那个人完成的,吉他不会帮助鼓手写鼓手的部分,贝斯也不会过问吉他,也就是说,必须每个位置都是最顶尖的,写出属于那个位置的最高水准,歌曲的整体才能是最出色的。
而想达成PinkFloyd这样的高度,最顶尖就已经不行了,而是必须每个位置都是神级天才。
PinkFloyd真是令人嫉妒,这四个人几乎毫无缺点,如果算上syd那就是五个天才,真是令人崩溃,五个天才未成名就撞在一起只能说是神迹了。
他们最顶尖的几部专辑,灵感如漫天瀑布般往你脸上糊来,砸死你为止。每一个段落听完,让那时候初听PinkFloyd的边浪都想更衣沐浴痛哭膜拜十分钟。
说到这里边浪如此喜欢PinkFloyd的原因也就呼之欲出了:“因为也许只有他们为摇滚乐达到了音乐的极限。”
虽然这个想法有些偏颇,但是也许音乐风格有时候是有贵贱之分的。
放在历史的长河中,很多当今流行的音乐,都会如过眼云烟。几百年后回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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