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难万难,上辈子她作为读者,看书向来是一目十行,几百万字的网络小说不到两天就能看完,从来没有认真品味过,囫囵吞枣看完后还要长篇大论评价一番。
嫌七嫌八说这写的不好,那写的难看,后来她自己拿起毛笔来写的时候,总算体会到写一本书出来并没有想像的简单,首先取主角的名字就想的脑壳疼,然后背景之类的一堆设定更是摘得头晕脑涨。
最后她一咬牙,算了,不想了,干脆把自己以前看过的,脑子里有印象的东西凑一凑写几本吧,可惜古代没有手机电脑,只能用毛笔,她真的很难,写到最后便想到什么写什么,不曾料到竟会给自己带来这么大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