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少量地租给寺院,朝廷赋税则分文不纳。这样下去,农户越来越少,朝廷税基越来越薄,早晚要出大事。"
张说则想得更远一层:"陛下,寺院之患,不只是田产。僧尼不役不税,每多一个出家人,朝廷就少一个劳动力、少一户纳税户。若是寻常百姓因为生计艰难才出家,倒也罢了。可如今有许多人是富户子弟,为逃赋税而落发,甚至还俗之后依旧可以继承家业。这等于是白白把税源从朝廷手里送出去了。"
"所以朕要立一条规矩。"沈清宴从案上拿起一份草稿,递给他们传阅,"寺院占田,必须设上限。多出来的田产,朝廷直接没收,分配给无地流民。"
四人都没有露出意外之色。但他们接过那份草稿仔细看下去时,脸上的表情逐渐凝重起来。
沈清宴写的条款不是笼统的一句"寺院不得多占田产",而是逐条逐款地钉死了执行的边界:第一条,寺院田产总额,不得超过本县境内登记在册农户户均田亩数的三十倍。各县户均田亩数由户部每年核定公布。超额部分,由所在州县官府限期没收,重新登记入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