悄悄的。
陆瑶洗漱完,穿着唐婉给她买的那件进口羊毛衫睡衣,盘腿坐在书桌前。
她把大红牡丹笔记本翻开,拿起一支英雄牌钢笔,准备开始记录她和顾承安那感天动地的爱情。
“哼,我这就写下来,让哥和嫂子看看承安有多清高。”
陆瑶咬着笔头,开始回想两人这半个多月的开销。
第一笔写点什么好呢?
陆瑶想了想,提笔在第一行写下:九月三号,国营饭店吃红烧肉,两块五毛钱,半斤肉票。
写完这行,陆瑶顿了一下。那天是顾承安说要庆祝他当上诗社社长,主动提出请客的。可是结账的时候,顾承安突然捂着肚子说胃疼,去外面找茅房了,最后是她掏的钱。
陆瑶摇摇头,把脑子里那点不舒服甩掉,继续往下写。
九月五号,王府井新华书店买外国原版诗集,一块两毛钱。那天承安说这书对他的文学创作很有帮助,但他那个月的饭票还没发,所以是她垫付的。
九月八号,承安的钢笔摔坏了,买了一支新的英雄牌钢笔,八块钱。
九月十二号,看电影《庐山恋》,买瓜子汽水,一块五毛钱。
九月十五号,承安说母亲生病急需手术押金,借给他五十块钱。这五十块钱还是她当了父亲给的金项链凑出来的。
九月十八号,承安说去参加诗社联谊没有体面的衣服,给他买了一件的确良衬衫,十二块钱。
陆瑶一边回忆一边往下写,钢笔在纸上发出沙沙的摩擦声。
刚开始写的时候,她还满脸不服气,可写到后面,她的脸色越来越白,握着钢笔的手指都有些发僵。
整整两页纸,密密麻麻记了二十多笔开销。
陆瑶拿出一把算盘,把这些数字一笔笔加起来。
最后算出来的总数,让陆瑶倒吸了一口凉气。
一百一十二块八毛!
外加十斤全国通用粮票和三斤肉票!
陆瑶呆呆地看着账本底下的那个数字,脑子里嗡嗡直响。
她每个月在文工团的津贴也才三十五块钱。这才短短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她居然在一个男人身上花了一百多块钱。这还不算她当掉的那条足金项链的亏空。
最要命的是,她把账本从头翻到尾,居然找不出一笔是顾承安为她花的钱。
哪怕是一根两分钱的冰棍,也是她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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