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大概如同针般的虫子,这个就是咯虫。
十三只咯虫外表长短各不相同,但是却在玻璃罐里生机盎然。
“终于成功了。”
叶兰长呼出一口气,她扭头看着我:“林云九,你的手不是一般的稳。如果可以的话,你去当一个医生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医生。”我喃喃自语。
其实在我很小的时候,我确实有过长大当一个医生的想法。
但是这种想法随着我买到那本《盗门杂谈》的时候,已经逐渐暗淡,再到我真正成了一个贼之后就再也不复存在了。
看着桌子上的叶老鼠,我从口袋里掏出香烟,点着后抽了一根。
我从来没有想过香烟竟然可以如此舒服,一根下去,让我全身上下的寒毛都仿佛在轻微地颤抖。
叶兰扭头看着我:“抽烟并不是一件很好的事情,如果可以的话,把烟戒了吧。”
我苦笑一声,无奈地说道:“如果戒烟的话,那这个人生还有什么意义呢?”
抽烟对我来说,其实已经不再是一个过程,而是一种心理安慰。
我从十八岁开始抽烟,再到我现在这个年龄,香烟几乎陪伴了我很久很久。”
月光如水,我抬起头看向窗外。
说来也奇怪,就在这时,我仿佛有些理解了飞偷的一些根本。
比如,如果我用丝偷控制着一把锋利的刀子,然后有一些缝合的技艺,和关于麻药的熟练掌控。
那么,是不是我确实可以在几米的距离取掉一只狗的肋骨。
而狗却不自知呢?
但是,按照韩三江在《盗门杂谈》中所说,与一条狗相遇再到离开,大概也就是两分钟的时间。
在这两分钟的时间里,要先使用麻药,再用丝线控制的刀子抛开狗的肚子,最后取出狗的肋骨,再缝上。
两分钟的时间,用丝线可以这样做吗?
很快我就摇摇头,丝线又怎么可以承受得住刀子呢?
这完全是不可能干成的事情。
我忽然发现自己现在陷入了一个点,如果自己的这个想法没错,我需要找到一种丝线,这种丝线可以支撑着刀子划破狗的胸膛,继而取出狗的肋骨。
可这种丝线又该上哪找呢?
眼见我不说话,叶兰侧头看着我,轻声说道:“在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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