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之主曾经背叛我们。”徐炀念及此处,倍觉遗憾。
“是的,为了让它展示诚意,我令它把自己的殆亡之血交了出来。”法洛莎说。
背叛不可能毫无代价。
她走向弑神武器,为其开锋。
第一份血液是墨绿的,像是某种恶臭的树枝或脓液。
“——吞噬将死未死的森林之主吧,它曾被封印在极北之地,被抽干了精力,等待死亡,疲惫、怠惰,它的复原需要十数个世纪,如今脆弱犹如风中残烛,它因反叛而受到我的无情鞭打,向着死亡大进一步。我从它的伤口抽取血液,如今交付于你,使你能杀害所有属于自然界的存在。”
第二份血液是漆黑的,像某种来自深海的噩梦回忆。
“——吞噬将死未死的奥尔仙安吧,它被你所杀害,但它的遗体散落在世界各地,它本该死去,但因自身过于强大,故而仍然苟延残喘。我从它在大海中的尸体抽取血液,如今交付于你,使你能杀害所有先祖来自海洋的存在。”
第三份血液是淡粉色的,像某种庸俗的化妆品。
“——吞噬将死未死的铃川纪衣吧,她漂流在小星河当中,窒息、痛苦、蜷缩,她无时无刻都在死亡,又不停地创生新的细胞来分裂自己,在无限的折磨中等待死亡。我从她身上提取血液,如今交付于你,使你能杀害所有能再生的存在。”
吞噬三份将死未死之神的血液后,弑神武器锋芒毕露,闪着强烈光芒。
那么,还需要最后一份。徐炀默想着。将死未死而持有神性的生命,这条件很难满足。我们打败过很多强大的生物,但都没有神性,例如阎魔,它的力量相当于最强大、最可怕的妖怪,但一丝神性也没有。
而且最重要的是它们基本都被打死了,死亡之后,其性质就被死亡所没收,无法被弑神武器所利用。
只有将死未死的森林之主、奥尔仙安和铃川纪衣,它们吞噬露滴、拥有神性,这样它们身上萦绕的死亡气息才能被弑神武器所用。
“早知道我们就留着麦喀不杀了。”徐炀道。
“难,将死而未死的状态是非常难保持的。我们根本没有能力让麦喀留在半死不死的状态。只有这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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