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夏是吃的最高兴的,她会做的菜,全是她自己喜欢吃的,为了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特地钻研过的。
饭桌上,谢清舒想起上工的时候,听村里的老人闲聊时说的消息,忍不住拿出来说给家里人听,“爸、妈,我听说我们房子后面的山里面,曾经有人挖出来过野人参呢!”
“等哪天不上工了,我们也进山去看看吧。”谢清舒激动道,“说不定我们也能挖到人参呢!”
一根野人参可值不少钱呢,都不知道能买够吃多少顿的鱼和肉了。
以前身为大院子弟的谢清舒对吃的、用的、穿的都不在意,但来到乡下,每天都要辛苦上工,她也有了在意的东西,是个很朴实的愿望,那就是:每天都有肉吃!
“你这孩子,怎么一天到晚的,想一出是一出的,上次还说要下河抓鱼,现在又要进山捡人参啦,赶明儿是不是还要用弹弓打天上的鸟了?”谢母笑着调侃道。
“妈!”
谢母收起笑容,无奈劝道:“你就消停点吧!山上就算真有人参,也早被上山捡柴的人给挖完了,哪里还轮得到你呢!”
“而且,这种普通的大山里,哪里能长出人参呢,野人参都是长在长白山那边、更大更高更寒冷的深山里呢。”
“那才是适合人参生长的环境!”
谢清舒不服气的道:“说不定我运气好,就让我在屋后面的山里找到了呢。”
谢母懒得再和她耍嘴皮子,转头对着谢景珩道:“景珩,家里的柴不够烧了,你待会吃完饭,和你爸两个人去山上砍点柴回来吧。”
家里的柴还是来的那天,父子俩把旧家具砍成小段,当柴在烧。
现在每天都要做饭,木柴消耗的很快,刚刚她在门口看了一眼,家里放柴的地方已经没几根了,顶多再有个一顿饭的柴。
谢景珩点头答应。
坐在一旁的林知夏,手不由紧紧的捏住了筷子。
谢清舒还真没说错。
这后山里真的生长有野人参,并且除了野人参外,还有不少名贵的中药材,在书的前期,这些药材全部被女主李书瑶收入了囊中。
算是女主的一个金手指了。
其中的野人参,被女主用来救了一个极其厉害的科研大佬,后期对方为女主走向首富之路,提供了许多帮助。
每当女主遇到问题时,对方便如同天神下凡一般,很快替女主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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