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羊还要自在。
这里不仅食堂的伙食好,更为关键的是,她真学到了很多东西,学会了洗头、化妆,也学会了做针线活,更为关键的是,她身上的味道没有了,她爱上了这种生活。
不用担心半夜睡觉的时候,有野兽冲过来,也不用担心,十天半月狩不到猎物饿肚子,更不用担心,敌对部落,布下陷阱,猎杀他们。
她在锡伯部的时候,白面馒头是过年才能吃到的稀罕物,在这里,天天都有。
“三娘,你的手伤好了没?今天该你上机子了。”
同屋的大姐赵春梅探过头来,手里拿着一块还没缝完的被面。
宁淑格伸出双手,看了看。
半个月前,她的手指粗糙,全是骑马握缰绳磨出的茧子,如今虽然还是粗糙,但已经灵活了许多,能穿针引线,能织布纺线了。
“好了,今天我能织一匹布。”
她说着,穿上工装,跟着赵春梅往车间走。
车间里几十台织机同时运转,咔嚓咔嚓的声音像下雨。
宁淑格坐在自己的机子前,熟练地穿好梭子,脚踩踏板,手拉机框,梭子在经纬线间来回穿梭,布匹一寸寸地长出来。
她做这些事的时候,心里很安静,什么都不想,什么都不烦。
中午吃饭的时候,几个女工围在一起,一边吃一边闲聊。宁淑格端着碗,坐在角落里,听她们说话。
“你们听说了吗?袁大帅那个未过门的媳妇,丢了。”
“丢了?怎么丢的?”
“谁知道呢。说是来永明城的路上不见了,大帅派了一万多人去找,找了半个月,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哎,可惜了。听说那姑娘长得挺俊,还是锡伯部头人的女儿。要是找不着,锡伯部那边能善罢甘休吗?”
宁淑格手里的筷子啪嗒掉在地上。
她愣愣地坐在那里,脑子里嗡嗡作响。袁大帅的未过门的锡伯媳妇……丢了……那不是自己吗?
“你没事吧?”赵春梅捡起筷子,递给她。
宁淑格接过筷子,站起身,脸色发白:“我……我有事,我要出去一趟。”
她放下碗,跑出食堂,跑出工坊大门,站在路边,大口喘着气。
半个月了,她在这里安安静静地织布、吃饭、睡觉,完全忘了外面的世界。
她忘了自己是谁,忘了自己来永明城是干什么的,忘了那个在恨克湖畔打赢她的男人。可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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