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强,”孙建国说,声音不高,但每个字都压得很稳,“赵秀兰的事,你已经认了。
验伤报告、出警记录、目击证人、烟头,这些东西加在一起,你自己心里也有数。
今天我坐在这里跟你谈,是给你机会。你要做的,就是把你自己做过的事,一件一件说清楚。先说你自己,再说别人。”
他故意把“别人”两个字咬得很轻,像是顺便提了一嘴,并不重要。但林强听懂了。
先说自己的事——他已经认了,认完之后再说“别人”的事,那是在检举揭发,不是出卖。
这两个词的差别,对一个混社会的人来说是天壤之别。出卖大哥是背信弃义,检举同案犯是争取从宽。
孙建国没有说“出卖”这个词,他说的是“说清楚”。这个词没有道德负担,林强能接受。
林强的嘴唇动了动,像是在跟自己较劲。过了很久,他开口了,声音哑得厉害。
“我认了,能不能算坦白?”
孙建国看着他。“那要看你说的是不是实话。”
林强低下头,又沉默了一会儿。他在想邓兵。他想起七月十四号那天下午,是邓兵打的电话,邓兵让他带酒。
他想起赵秀兰的事闹出来之后,是邓兵找的人去压案子。
他想起自己跟了邓兵这几年,帮他做了多少事,到头来坐在这把椅子上的只有自己。
他忽然觉得不值。
去他妈的吧。他在心里骂了一句。然后他抬起头。
“……我说。赵秀兰的事,是我干的。七月十四号的事……是邓兵让我干的。”
声音很低,但很清楚。
他说出“邓兵”这两个字的时候,心里那根柱子终于断了。
但他没有垮。他忽然觉得轻松了——不是因为他做了正确的事,而是因为他终于不用再扛了。
这两个字说出口之前,所有的压力都在他一个人身上。
现在他把压力分出去了——不,他把自己摘出来了。
他只是一个执行者,邓兵是安排者。他把责任的源头推给了邓兵,在这个意义上,他不再是那个孤立无援的人。
孙建国没有马上说话。他等了几秒,让这句话在笔录纸上落定。
“从头说。”他说。
林强开口了。
一开始只有几句话,断断续续的,像是从冻住的水管里往外挤水,一下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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