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逃课么?只要学校还愿意收留她。
我的事业好像也有了气色。
很多时候,我都没有在家。
我要跟着艺人到处跑,和小宸见面的机会很少。
她经常去剧组探班,久而久之连导演都认识她了。
我手下的艺人和她关系都不错。
其实刚开始我手下的艺人挺难带的,比如金蒙蒙,仗着家里有权有势,在娱乐圈基本上看谁不顺眼就跟谁急。
我二十六岁成为金牌经纪人接手了她,刚开始她真的很难搞。
偶尔一次机会,我知道了她喜欢吃,所以就把她带回家了。
那时候小宸高一,我带金蒙蒙回去那天小宸刚好也在。
我就让他们俩聊天,毕竟,小宸虽然是男孩子装扮,但是她内心是个女孩子无疑。
他们之间的话应该不少吧。
然后我就去买菜了。
我其实有点儿担心金蒙蒙会欺负小宸,毕竟,金蒙蒙挺难搞的,有时候对我都没有什么好脸色。
我以最快的速度买完菜回家,然后就看到金蒙蒙在乖乖地吃苹果,还有她的助理小蓝。
她们两个什么时候这么乖了?
“姐,你回来了,我好饿,你快给我做饭吧。”
我听到小宸饿了就马上去做饭了。
小宸厨房杀手,我可不敢让她进厨房。
后来,我与秦珩结婚了。
可是我最放不下的还是小宸。
毕竟,她只有我,我也只有她。
没有了我,她又会孤身一人了吧。
她又不会做饭,虽然我没有结婚时不能顿顿给她做,但是至少知道她不会饿着。
我结婚了之后,就没有人给她做饭,她一定会老点外卖,外卖吃久了也不是办法。
我想了很多很多,其实,我都想好了不结婚了。
可是小宸居然来开导我了,我忽然发现,她已经不是小孩子了。
我是不是该放手了。
后来,我还是和秦珩结婚了,因为我知道,我是爱秦珩的。
而且,我也舍不得打掉肚子里的孩子。
我结婚那天,小宸来了。
她送给了我一首歌,其他人也许不知道歌词的含义。
但是我知道,那首歌可不就唱得我们第一次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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