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朱国公二妻并嫡的有关说明——*——
此种现象绝不是普遍,但的确是有真例,而且不是孤例。
本是一妻多妾制,按唐律规定,有妻而更娶妻者,处一年徒刑,如果女方知情,也须一起治罪。如果有妻而言无,欺妄而娶者,徒一年半;女家无罪,但须离异。
然而,也有二娶并嫡的现象,当然,这种现象基本和皇帝离不开。比如说,高丽人王毛仲本来有妻,玄宗又为他赐妻,二妻并嫡,“其妻已号国夫人,赐妻李氏又为国夫人。每入内朝谒,二夫人同承赐赍。”再如唐太宗也曾打算将女儿嫁给尉迟敬德,但被尉迟敬德拒绝。还有安禄山也有两位嫡妻康氏、段氏,并封国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