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为民没有纠缠于资金是否“最终”归还这个结果,而是犀利地刺向最根本的因果关系:“丁义珍同志,根据我们前期大量的走访和居民反映,项目长期停滞最直接、最普遍的说法,是因为‘政府没钱补偿’或‘补偿款迟迟不到位’,导致拆迁工作根本无法实质启动。这与你所强调的‘主要是居民要价过高、不同意’的说法,存在明显出入。”
丁义珍闻言,仿佛听到了什么荒谬的言论,失笑般摇了摇头:“周组长,您这话说的……我真不知道你们这些信息是从哪儿听来的。我再强调一遍,这个项目,虽然由我们政府牵头负责协调、推进,但改造资金的主体责任方,是产权单位中福集团!钱,本质上是人家中福要出的,或者说,是需要他们承担主要部分,市里配套支持。‘政府没钱’?这话从根上就错了!这不是政府财政全额投资的保障房项目,这是政企合作、以企业为主的改造项目!跟政府财政‘有没有钱’,关系不大!”
周为民立刻抓住他话语中的矛盾:“好,既然你强调资金主体是中福,那问题又回到了原点:是不是正因为中福集团承诺的资金长期没有实际到位——无论是因为他们自身原因,还是因为得到了你的‘默许’而被挪作他用——才导致补偿款无法及时足额支付给居民,进而使得拆迁谈判陷入僵局,项目一拖再拖?资金不到位,才是‘居民不同意’背后的深层原因和前提条件吧?”
丁义珍:“资金到位了!早就达成意向、明确了!我刚才说了,是中福那边因为项目拖着没动,才临时把资金调去应急!这跟项目启动不了是两码事!你不能混为一谈!而且,我们后来一要,他们不就立刻把钱打回来了吗?这说明资金本身没问题,是随时可以动用的!耽误什么了?没耽误啊!”
周为民不为所动,目光如炬,提出了最致命的时间点疑问:“好,就算资金‘随时可以动用’。那么,请你解释另一个关键问题:既然项目因为‘居民不同意’僵持了四五年,为什么恰恰,在我们中央巡视组正式进驻汉东省的前夕,这个沉寂多年的项目突然被强力推动,启动了针对‘同意户’的大规模拆除行动?这个时间点,仅仅是巧合吗?是您所说的‘陆陆续续做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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