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员围绕这条线索展开外围核实。然而,调查结果却与蔡成功的指认大相径庭。
首先,关于丁义珍。调取的所有银行流水,均无法证明丁义珍曾向该公司投入过一分钱资金,也从未有任何记录显示丁义珍从该公司获得过任何形式的分红或利益输送。所谓的“权利入股”缺乏实质证据支撑,更多像是蔡成功为了攀附关系而自行其是。从法律和纪律角度,难以仅凭蔡成功一面之词给丁义珍这方面定性。
其次,关于侯亮平分红的指控,疑点更大。孙海洋根据蔡成功模糊提到的“取钱日期”范围,详细核对了侯亮平那几年的工作日程、出差记录、会议纪要等。发现蔡成功声称的几次“打款”和“取款”关键时间点,侯亮平均有明确的不在场证明。
“这不对劲,”孙海洋在组内分析会上说,“如果侯亮平真的用这张卡收钱,他本人不可能在取款时间出现在异地。要么卡不在他手里,要么取款记录有问题。”
顺着“银行卡”这条线,孙海洋找到了当时帮蔡成功处理公司财务的尤会计。
“那卡……是用侯亮平的身份证复印件办的,”尤会计回忆道,“是蔡老板让我去办的。他说侯干部工作忙,不方便,给个复印件就行。钱……有时候蔡老板会让我往里存点小钱,说是给侯干部的‘辛苦费’,但侯亮平从来没有取过钱。”
孙海洋立刻协调银行,核实了这张卡的详细流水和开卡资料。
一切豁然开朗。蔡成功利用侯亮平的身份证复印件私自办卡,制造侯亮平收受其利益的假象,并将丁义珍也拉入所谓“合伙”。
当所有分路调查的报告最终汇集到张弘毅的案头时,一份关于侯亮平同志的初步审查结论逐渐清晰。会议室内,烟雾依旧,但气氛少了些最初的凝重猜测,多了几分尘埃落定的肃穆。
周为民、王斌、陈默、孙海洋分别汇报了各自线条的最终查明情况。
张弘毅听完所有人的汇报,沉默良久,目光扫过那一叠叠扎实的证据材料。
“综合来看,”他缓缓开口,声音带着疲惫,也带着不容置疑的决断,“可以初步认定:侯亮平同志在涉及丁义珍、欧阳箐等案件调查过程中,存在多次、系统性的违反法定程序和内部工作规定的行为,表现为先行动后补票、规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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