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不少钱),且有预谋。村支书一家动用关系,重判。八年。入狱时,她刚过完20岁生日。脸上的疤,是纵火时被突然窜起的火苗舔舐留下的印记,像一道永恒的耻辱与仇恨的勋章。
她恨。恨那个强奸犯,恨包庇罪犯的村支书和民警,恨软弱妥协的父母,恨这个不公的世界。她的性格在极端的恨意中扭曲,变得易燃易爆,对信任的人却又可能极度偏执和忠诚。据说她在村里时就喜欢鼓捣东西,对火焰和易燃物有种异乎寻常的敏感和了解,这技能在监狱里显然没什么用武之地,反而成了她的危险标签。
苏凌云默默地评估着这些信息。一个被逼到绝境、充满仇恨和破坏欲的年轻女孩,但同时,她心中有明确的恨的目标(那个强奸犯及包庇者),有强烈的道德界限(她只烧了房子,没想伤人,甚至庆幸无人伤亡),而且,她重恩。那天食堂和医务室的两次接触,或许在她封闭的心里撬开了一条缝隙。
这样的人,如果引导得当,会成为一把锋利而忠诚的刀。但同时,她也极不稳定,像一颗随时可能引爆的雷管。
果然,林小火很快就成了监狱内部势力争夺的焦点。
芳姐那边吃了亏,自然不会罢休。胖嫂几次在公开场合放话,要“慢慢收拾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贱人”。林小火在洗衣房和车间都遇到了不同程度的刁难和排挤,但她硬气,不吭声,只是用更冷的眼神回敬,偶尔会有小规模的冲突,她没再吃过像食堂那样的大亏,但小伤不断。
孟姐这边,则嗅到了机会。一个敢对芳姐的人直接动手、且明显不服管束的新人,正是可以用来打击对手、同时扩充自己势力的好棋子。孟姐让手下一个叫“红姐”(相对圆滑,负责“招安”事务)的女犯,去接触林小火,许以“保护”和“更好的待遇”(比如相对轻松的活计、多一点的食物份额)。
红姐在放风时找到了独自靠在墙角的林小火,堆起笑脸,说了半天。
林小火听完,只回了三个字,声音不大,但足够清晰:
“我不跟老大。”
干脆利落,毫无转圜余地。红姐脸上的笑容僵住了,悻悻离开。孟姐得知后,脸上没什么表情,只是眼神更冷了些。不识抬举的人,在她眼里,要么是潜在的威胁,要么是迟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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