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万人的溃败,其场面之壮观,甚至比冲锋时还要震撼。
只不过,冲锋时是向着敌人,而现在,是向着自己人。
这一刻,所有人脑子里只剩下一个念头——活下去。
只要跑得比别人快,就能活。
只要把挡在前面的人砍倒,就能活。
“滚开!别挡着本大爷的路!”
一名浩罕贵族挥舞着镶金的弯刀,疯狂地砍向挡在他前面的一群部落民兵。
那些民兵原本是响应他的号召来“圣战”的,此刻却成了他逃生路上的绊脚石。
“大人!别杀我!我是您领地上的牧民啊!”
一名年轻的民兵哭喊着,试图去抓贵族的马镫。
“去死吧!贱民!”
贵族狰狞着脸,一刀砍断了青年的手臂,战马随即从青年惨叫翻滚的身体上踏过。
但这名贵族并没有逃出多远,就不得不停了下来
因为前方的路被一群溃败的布哈拉重骑兵堵死了。
“让开!布哈拉的狗杂种!!”
这个时候,又怎么可能让,而且布哈拉人还马高甲厚。
浩罕贵族还想继续骂娘,但下一秒就被一柄长矛刺穿了胸膛。
“噗嗤!”
他难以置信地看着胸口的枪柄,抬起头,看到的是一张布哈拉百夫长狰狞扭曲的脸。
“去地狱里当你的贵族吧!”
百夫长猛地拔出长矛,鲜血喷了他一脸。
哈丹巴特尔看着远处这出“狗咬狗”的好戏,嘴角勾起一抹冷笑。
“啧啧,这就内讧了?”
“这帮乌合之众,也配称霸中亚?”
他随手甩掉刀上的血珠,目光如鹰隼般在乱军中搜索。
他在找大鱼。
这几万人的小杂鱼杀起来虽然过瘾,但没什么油水。
真正的大功劳,是那个叫纳尔巴图的疯子。
“师长!在那边!”
身边的警卫员突然指着西北方向大喊。
“看那面旗!黑色的马尾旗!那是浩罕汗王的大旗!”
哈丹巴特尔顺着手指的方向看去。
只见在乱军之中,有一股约莫两三千人的精锐骑兵,正护着一面黑色大旗,拼命地向着山口外突围。
他们装备精良,下手极狠,凡是挡在前面的溃兵,不管是谁,一律砍杀。
硬是在这混乱的人海中杀出了一条血路。
而在那面大旗之下,一个身穿金甲,骑着高大黑马的身影格外显眼。
“纳尔巴图!”
哈丹巴特尔眼睛亮了。
“好小子,原来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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