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二哥进去接手了。”元母随口说着,嘴角却忍不住往上翘,“你二哥那手艺,随我,炒个土豆丝都香得很,保准你爱吃。”
立夏点点头,也不管厨房的事,难得回来一趟,她只想好好陪陪爹妈。她又从另一个行李包里掏出四条丝巾,都是时下最流行的款式,红的明艳,绿的清新,蓝的素雅,还有一条带着细碎的小碎花,鲜亮得很。她递了两条给大姐和三姐,又转身喊来两个嫂子,一人塞了一条。
两个嫂子原本还站在一旁,脸上带着点客气的笑意,接过丝巾的瞬间,眼睛都亮了。她们小心翼翼地摸着丝巾滑溜溜的料子,嘴里连声道谢,脸上的笑容总算是真切了起来。
元母在一旁看着,眼皮子忍不住抽了抽。她心里清楚,老五念书那会儿,两个姐姐出钱的出钱,出粮的出粮,送条丝巾也是应该的。可看着两个儿媳妇那喜滋滋的模样,她心里多多少少有点不痛快——当初说要给老五盖房子,这两个儿媳妇可是没少在背地里嚼舌根,说什么“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这会儿倒好意思收老五的东西!
立夏没注意到元母的心思,她又拎起那个没打开的大行李包,拉开口袋,把里面的东西一件件往外拿。
先是几件叠得整整齐齐的棉袄,用的是最好的新棉花,摸上去蓬松松的,还带着阳光的暖意。元母一看,心口就开始突突地跳,她赶紧上前,拿起一件棉袄翻来覆去地看,嘴里念叨着:“我滴个亲娘哎!这大夏天的,你咋还给我们做大棉袄啊!之前你给我和你爸做的那两件,还新着呢,就过年那几天穿了穿,咋又做了呢!这袄子咋这么厚啊,我跟你爸冬天穿你寄过来的毛衣,暖和得很,根本穿不到这么厚的棉袄,纯属浪费!”
立夏听着这话,心里对这个时代的节俭又多了一层认知。她解释道:“妈,旧袄子穿久了,棉花就板结了,不暖和了。新棉袄要是放着不穿,时间长了棉花也会变硬,到时候就白瞎了。”
元母才懒得听她这套说辞,在她看来,衣服只要不破,就能一直穿,平白无故做新的,就是败家。她摆摆手,不想搭理这个“大手大脚”的小女儿,目光却被立夏手里的另一件衣服吸引了。
那是一件的确良衬衫,面料透亮透亮的,看着就滑不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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