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窟山,深夜。
山路像一条死去的蛇,蜿蜒着盘在黑色的山体上,被月光照出一截惨白的脊背,其余部分隐没在浓稠的黑暗里。
金永盛的车已经扔在了半山腰,一辆黑色的奥迪A8,车门敞开着,发动机盖还在冒着热气,
他从车里钻出来的时候,右手的皮鞋踩进了路边的泥坑里,泥水灌进鞋里,冰凉刺骨,他没有低头看,甚至没有感觉到。
他的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
跑,往山上跑,跑到那座洞窟里,跑到那个除了他和死去的父亲之外没有人知道的地方。
跟在他身后的只有四个人。
贴身保镖阿洪,跟了他十五年的老兄弟,左肩上中了一枪,血从夹克的破洞里往外渗,在月光下呈暗黑色,另一个保镖阿标,比他年轻十岁,手里握着一把手枪,枪口始终指向身后的黑暗,食指搭在扳机护圈外面,绷得像一根即将断裂的琴弦。还有两个人,一个是金柳堂的账房先生老宋,六十多岁,头发全白了,跑得上气不接下气,手里还死死抱着一个黑色公文包,里面装着金柳堂最后一批没有来得及转移的资金凭证。最后一个人是金永盛的情妇阿娟,一个不到三十岁的女人,穿着一件丝绸睡衣,脚上只有一只拖鞋,另一只不知道丢在了哪,光着的脚踩在山路上的碎石和荆棘上,每跑一步都留下一个带血的脚印,但她一声不吭,咬着嘴唇。
在生死面前,人会爆发出惊人的能量和忍耐力。
他们在山路上跑了将近二十分钟,拐进一条被灌木丛遮挡的小径。
小径只有半米宽,两边是密不透风的荆棘,荆棘的刺刮在他们的衣服和皮肤上,没有人喊疼。小径的尽头是一面垂直的岩壁,岩壁上爬满了常春藤和青苔,看起来像一道死路。
金永盛冲到岩壁前,扒开一丛最密的常春藤,露出一个半人高的洞口。
洞口不大,成年人要弯着腰才能钻进去,但一旦钻进去,里面会豁然开朗,变成一个能容纳四五十人的天然洞窟。
这座洞窟是他父亲三十年前发现的,当年他父亲在金窟山挖锰矿,这座洞窟是矿脉上一个废弃的采空区,后来矿封了,洞窟被金永盛的父亲偷偷扩修了一下,装了一扇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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