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他的样子。花白的山羊胡,右脸颊上有一颗黑痣,赵坤的脸色在看清这颗黑痣的瞬间变得比宣纸还白。
“刘师爷。”莫隆从人群中走出,站在了田七身边。他身上的深灰色长衫已经旧得泛了白,但熨得平平整整,站姿依旧保持着当年那个莫家家主的沉稳。他的声音有些沙哑,但每一个字都稳稳当当,像是在心里放了二十年,拿出来的时候还是温的,“刘师爷,跟了赵次长二十三年了。从我莫家被抄那天起,我就一直在等一个人,等一个良心还在的人。你藏了二十年,够久了。”
刘师爷低着头,不敢看赵坤的眼睛。他从袖口里抽出一个封了火漆的牛皮纸信封,火漆上的印记已经模糊不清,但纸面干净平整,保存得极好,显然被人精心保护了多年。
“这是当年赵次长命我起草那封‘通敌信’的手稿。”刘师爷的声音很低,低到只有最前面几桌的宾客能听见,“上面有赵次长亲笔修改的字迹——第二段末尾,‘通敌’两个字是他加上去的,原稿写的是‘通商’。他还用朱笔在旁边加了四个字——”
他把信封拆开,取出里面那页泛黄的信稿,将它翻过来对着满堂宾客。信稿的字迹已经有些褪色,但赵坤那笔凌厉的朱砂批注仍清晰刺目——“以此定谳。”
“诛心之言,不可留痕。这是他的原话。”刘师爷说完这四个字,把信稿放在桌上,用镇纸压住,退后两步,垂手站立,“我刘某人为虎作伥二十余年,今日自首。所有罪责,我愿一并承担。”
赵坤盯着那页手稿,盯着自己二十年前亲笔写下的那四个朱砂字,瞳孔剧烈地收缩着。这四个字,他记得。那天晚上他喝了半斤花雕,借着酒劲在灯下改完这封信,墨迹未干就盖上了狻猊印。他以为这封手稿早就在档案室的大火里化成灰了——那场火是他自己放的,烧了整个档案室,烧掉了所有和他有关的旧档。没想到刘师爷把它留了下来,藏了整整二十年。这个跟了他二十三年、替他起-草-过无数机密文书的老师爷,这个他最信任的笔杆子,居然把这颗最大的地雷藏在了袖子深处二十三年。
“刘师爷。”赵坤的声音忽然变得很轻,轻得像是在跟一个老朋友叙旧,“二十三年,我待你不薄。”
刘师爷没有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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