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5章陈总到了,又没到
华尔街的事还在忙活,美国另一端的加州阿拉米亚郡高级法院,一场延续四年前的技术诉讼官司再次开打。
2007年8月3日,台积电状告中芯违反2005年和解协议,继续盗用0.13微米及以下工艺机密,索赔并申请临时禁制令。
8月8日,该高级法院先就「台积电针对特定侵权申请的临时禁制令」举行三天聆讯。
如果临时禁制令通过,官司赔偿正式结束前,中芯将无法生产0.13微米及以下工艺晶片。
台积电提交了员工证词和机密文件、技术对比报告等证据。
中芯委托的Frank团队第一时间向法院提交了《临时禁制令异议书》,提出举证标准不达标一台积电仅提交模糊的员工证词与疑似机密文件」,未证明中芯侵权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中芯0.13微米工艺占营收比重不足15%,且台积电无证据表明其市场份额被抢占,不符合加州法院禁制令需满足紧急性、不可挽回性」的核心要求。
另提出和解协议条款反制,指出中芯0.13微米工艺的核心模块来自IBM授权与自主研发,已向台积电提交过独立鉴定报告,台积电当时未提出异议,现旧事重提属于「恶意滥用诉讼权利」。
而后针对管辖权模糊抗辩:强调和解协议约定的「美国专属管辖」针对「终局赔偿」,而非「临时禁制令」。
不止是抗议,还把美国法院的限制权力都给否了。
并且在证据端做出了硬核拆解,做出了许多自主研发过程的技术比对,而后彻底反驳台积电的「技术对比报告」,申请独立第三方鉴定,由SEMATECH(半导体制造技术战略联盟)重新提交技术对比报告。
美国商务部官员间接传递信号施压:中芯在加州的设备采购与技术合作,涉及近2000
个就业岗位,若中芯遭受不公正待遇,可能影响加州半导体产业布局。
三天下来,台积电的关键证据一一被否。
Frank团队随即向法院提交《反诉状》,指控台积电「恶意诉讼与散布虚假信息」,要求其公开道歉并赔偿中芯因诉讼导致的股价波动、融资延迟等损失。
台积电准备不足,在法院应对失措,赶紧操起上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