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年代,对付蝗虫的手段不多,这点他不觉得意外。
可是,蝗虫虽然可怕,但不可能连续多年待在一个地方。
它们会根据季节或者食物,来进行迁移,如果真是这样,以并州的地理位置,根本不可能幸免。
“你确定是蝗虫?”
“确定!”
“没道理啊,蝗虫一般不会在一个地方长期停留,而且寿命多在2到3个月,云州灾情都持续好几年了,不可能一年比一年严重。”
“我也知道,可是情况的确是这样,而且这些蝗虫,像是把云州当做了老巢,每年到了6月份,作物大面积成熟期间,它们都会准时出现,很是蹊跷。”
林书豪觉得有些玄乎。
搞的这些蝗虫像是懂人性似的,知道什么时候是饭点,准时吃饭。
“可惜,现在已经入冬了,我是见不到你说的蝗虫了,不然,我肯定要好好研究一番,看看到底是什么蝗虫,这么诡异,难道装了卫星雷达不成。”
“什么是卫星雷达?”
王星雅疑惑的看了他一眼,属于女学霸的职业病又犯了。
“这个不重要。”
林求豪摆了摆手,有些犯难。
“当初为了弄清楚真相,我逮了一只蝗虫,不过,现在已经死了,我保存了起来,你要是想看,我可以带你去客栈,在我包袱里放着。”
林求豪听了顿时喜出望外。
“事不宜迟,我们现在就去客栈。”
王星雅皱眉道:“也不急这一时了,你赶了这么多天的路,先吃顿饱饭再说。”
林书豪嬉皮笑脸道:“我可以理解,你这是在心疼我吗?”
王星雅作势就要拔剑。
“开玩笑的,开玩笑的。”
…
吃了饭,两人回到客栈,王星雅从包裹里,拿出了一个精致的琉璃瓶子。
“喏,就是这个。”
林书豪接过瓶子,顿时被吓了一跳。
这瓶子里装的的确是蝗虫,但体格很大,长的很粗壮,大腿修长,而且有力,他总觉得这蝗虫有些眼熟,可一时半会,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这的确是蝗虫,而且不是一般的蝗虫,我以前好像见过,但想不起来了。”
王星雅有些失望。
她本以为林书豪见到蝗虫的样子,多少能给点意见,毕竟后者给她的印象太深。
聪明,机敏,总能从很细微得地方,找到突破口。
刚才在客栈,听他对蝗虫很是了解,以为她能看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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