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米交给朝廷,王长乐可一点都不心疼,玉米算什么,自己手上可还握着,土豆以及红薯两个超级大杀器呢。
这才是真的能活人无数的庄稼...
有一说一,沈县令在清兰县干的还挺好,听说每个村都给装了至少两部水车,这可是一笔不小的开支,都是从酒水生意里抽的,算下来,县衙也没剩多少了。
今年是个丰收年,沈县令怕是要高升咯。
王长乐这样想着,身后香风来袭,蓝汐手捧着茶水。
“公子,说累了吧,喝口茶。”
王长乐回头,却见蓝汐笑意盈盈,一脸崇拜的表情。
咦?
我有这么帅么?
王长乐在家待了两天,吃吃喝喝,玩玩闹闹,见见清兰县各个来拜访的乡绅,倒是没怎么下厨做饭了,若是之前在的话,必然要大展身手,如今灶房里,蓝汐替代了自己,真舒服啊。
“蓝汐。”
王长乐发现自己喜欢上使唤这丫鬟了,躺在院里晒太阳,和小赤火熊玩闹,时不时就叫一声。
“诶,公子,我来啦。”
蓝汐穿了个围裙,手上沾了水,在围裙上抹了抹,小跑着过来。
“今晚喝粥,把玉米粒掺进去,肯定好喝。”
“哇,公子,我怎么就没想到呢?”
蓝汐恍然大悟,一溜烟儿进了灶房,手脚麻利地将玉米粒掺进白米中,灶膛里,柴火噼啪作响。
姑姑和母亲在一旁望着,心照不宣,越看蓝汐越喜欢,这姑娘心灵手巧,长得漂亮人也乖,要是给长乐当媳妇儿,那真是没得说...
大伯家两个儿子都成亲了,母亲心里也很痒痒,已经在幻想抱孙子了...
良久,灶房锅里咕嘟咕嘟冒起热气,玉米的清香混着米香飘散开来,院角,小赤火熊正在打盹,忽然醒了,鼻子一抽一抽的,什么东西,好香啊,眼巴巴地往灶房张望。
王长乐闻着玉米稀饭的味道,太香了,坐不住了,挽起袖子亲自下厨。
拍了两根黄瓜,又切了一盘嫩生生的莴笋丝,撒上盐花、滴了几滴油,两碟凉菜清爽脆嫩,正好配那金白相间的玉米稀饭。
晚饭,众人就吃蓝汐做的玉米稀饭和两盆凉菜,香死个人,全家一致给出超高评价。
令人出乎意料,父亲一连干了五大碗,意犹未尽,蓝汐小心脏怦怦跳,她应该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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