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
五、澳洲人的船只进入广州贸易,免缴一切水饷、抽份、规费。然必须冒籍大明船只,不得自称澳洲船。否则,一应税费概不免除
六、澳洲人得在广州自由进行任何贸易,并且将货物、金银自由运出运入,官府不得干涉。
七、澳洲人得在广州雇佣、购买人口。并自由将他们带往澳洲人希望带往的任何地点。
八、澳洲人在香山澳修船居停,广东官府不予干涉。
九、凡原澳洲人在广州之产业、土地、字号,财货全部予以归还。因有部分货物已经变卖,部分生财设备被破坏,现双方达成一致,由广东方面一次性支付库平银三万两予以赔偿。
十、因前搜捕澳洲人所牵连的所有大明百姓,官府不得再加侵害缉拿,凡已被拿获者,一律予以释放。其所侵害之财产,由官府一次性支付库平银五千两予以赔偿。
十一、所有赔偿、释放及归还工作完成之后,澳洲人在虎门的驻军将全部撤离。
十一款之外,另外补充条约和若干协议。很多细节都是由仲裁庭的马甲亲自拟定的,行文格式搞得非常隆重。
总得来说,执委会并不很看重这份条约,因为这份条约总得来说不过是元老院和李逢节达成的一个私人协定而已。对大明官府的约束力仅限于李逢节抚粤期间。李逢节一旦去职,整个协定也就等于是失效了。
不过,中国官场的传统特点是陋规传承极其严重,只要这个协定顺利的运作几年,形成了一定环绕在其周围的利益群体,新换的粤抚也只能无可奈何。再者,按照现在的发展势头,大明在广东的统治还能维持多久,能换几任粤抚还是个未知数。
之所以这份等级不高的备忘录还要搞得条款详细,体例隆重,马甲的主要心思还是让元老院满意――让众元老有一种签署了不平等条约的满足感。在马甲看来,特遣舰队搞回来的无数财货、人口和那三十万两的赎城费就抵得过所有的条约了。
尽管这个条约本身意义不大,但是《澳门条约》签订的电报传到临高之后,元老院依然下令,在博铺鸣炮24响,汽笛长鸣1分钟,作为庆贺。
澳门条约并未涉及被困在琼山的何如宾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