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0章日新月异之三大件(上)
当苏泽知道科道中发生的一切时,六科的反馈已经放在了小皇帝的案头。
既然科道都不反对,小皇帝御笔一挥,奏疏顺利通过。
接下来,刑部那边也传来消息。
赵有德案审结,刑部依《大明会典》新增「官员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条款定罪。
刑部主事呈报案卷:赵有德及其妻族、表亲名下财产总额折算白银一万二千两,远超其历任俸禄总和。
其经手工程虚报冒领、以次充好所得款项,多转换为不记名股份凭证,经金融清吏司查实,证据链完整。
刑部拟定判词:
赵有德身为顺天府经历,利用职权操纵招标、虚报项目、截留工程款,数额巨大。
其财产来源无法说明合法依据,触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另查其有协同亲属欺瞒官府、以次充好等行为,虽未直接收受贿赂,但已构成渎职。
大理寺覆核无异议。
都察院右都御史王用汲附议,建议从严处置以做效尤。
奏本呈至内阁。
高拱批阅案卷,写判词道:「赵有德案为新法首例,当明正典刑。」
众臣商议后定刑,革除赵有德一切官职功名,抄没全部非法所得财产。
其本人流放北洲黑水港服苦役十年,遇赦不赦。
涉案亲属陈氏、李四等按从犯论处,一同流放北洲。
皇帝朱批准奏。
皇城治安司至赵宅执行抄没。
宅中起出房山铁路、直沽造船厂等不记名股份凭证百余张,另搜出寄存通州钱庄的债券若干。
金融清吏司帅嘉谟现场核验,总计折银一万一千五百元。
全部财产充入国库。
赵有德披枷带锁,由治安司押送至天津港,移交水师发配船。
其妻族田产三百亩亦被罚没入官。
案毕,吏部考功司将赵有德流放事由通报各衙门。
苏泽命吴岳将案例编入《京察警示录》,分发京官阅看,同时强调本次京察的严肃性,众官员也意识到,这一次的京察,不是能简单糊弄的了。
六科廊内,张书接到都察院调令。
右都御史王用汲召其至值房。
王用汲说道:「赵有德案中,你与袁柏侦查得力,证据扎实。内阁议定,科道侦查权新立,需熟悉实务者主持试办。都察院拟设监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