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饱喝足,大家伙都有各自的事情要办。
萧振东要把陈胜利、周桃两口子送到县城去,还有王莲也得顺手捎带着。
毓芳一个人在家里,他根本就不放心。
于是,在送仨人走之前,他先带着媳妇跑了一趟老丈人跟丈母娘家,把媳妇放在了那。
老两口带着孩子刚吃饱饭,看着闪现的女儿跟女婿,愣了一下,“唉?你们俩,咋这时候来了?”
觉着时间还早,下意识,就关切了一句,“吃了没?”
“吃过了。”
毓芳的肚子又大了些,把小挎篮递给老娘,“娘,这里头装的是周婶炒好的肉臊子,留咱们晌午,下面条盖面吃。”
“好嘞!”
咋说呢。
习惯,是一个很可怕的东西。
要是按照以前的话,毓芳拿东西过来,毓母都不大敢接,生怕自己接了之后,女儿在家里,日子不好过。
怕她被说,挖了自家贴补娘家。
但是,自从知道萧振东是个什么品性,人家是压根就不计较这些细枝末节的人之后,她接东西的时候,也是越来越顺畅了。
只是接完了之后,还习惯性的问了一句,“光说你周婶炒好的肉臊子,让咱们中午下面条吃。
她人呢?今儿个怎么没来?”
以前,都是这娘俩上门,一起跟着自己做点琐碎活儿,唠嗑的。
这……
冷不丁少个人,让几乎天天跟周桃凑在一块的毓母,有些别扭了都。
提到这个,毓芳也是挺无奈的,只好对着老娘道:“婶子说,在这儿住的时间够久了,不好意思再叨扰下去。
这不,今儿个就要走了。”
“啥玩意儿?”毓母有些懵了,焦急的,“这住着好好的,怎么要走了?
难道是,咱们大队里有些老娘们,在她眼前嚼舌根了?”
毓母一拍大腿,咬牙切齿的,“唉呀!这群遭千刀的玩意儿,一天到晚,不过自己的日子,就知道盯着人家那一亩三分地。”
“我也不知道,”毓芳自己是没听见什么流言蜚语的,只是,这种事情,也不好说。
叹息一声,“但是,人家要走,我们留了,留不住,干脆就随他去了。
过段时间,再让东哥去把人接回来,不就得了吗?”
面对毓芳的坦然,毓母点点头,欣慰的,“人家老两口,对你们小两口是真不差。
咱们做人要讲究一个良心,回头再给接过来。”
提到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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