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八成是去那边的地下酒吧了。
这年代的京城,摇滚浪潮正热,首体不光办过好几场出圈的摇滚演出,成了年轻人宣泄热情的地方,周边还藏着不少小酒吧和演出场地。
里头常有年轻乐队驻场,凭着一把吉他、几句嘶吼,把心里的劲儿都揉进旋律里。虽说还没形成后来那种成规模的酒吧地标,但这些零散的场地,已经成了初代摇滚青年扎堆的地方,满是热血和不服输的劲儿。
“你把具体地址说清楚,我这就过去。”杨明应下的同时,心里也犯了嘀咕:刘蓓向来懂事,要是没遇上不痛快的事,绝不会在这个点特意打电话叫自己来接。
车刚拐进首体旁那条窄巷,杨明一眼就瞅见了路灯下的刘蓓。她穿件米白色开领衬衫,领口松松垮垮敞着,黑色皮裙裹着腰,两条白得晃眼的腿就那么露在夜风里,手里攥着个小皮包,正使劲往回拽,对面站着个留长发的男人,一只手还攥着刘蓓的手腕,两人僵在那儿拉扯。
杨明停稳车,推开车门就冲了过去。他几步跨到两人中间,一把攥住那长发男的手腕,力道大得让对方“哎哟”一声松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