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李漓走到第七个马贼面前时,脚步忽然顿了一下。
那人年纪比前几个都大些,胡须乱糟糟地覆在下颌,脸上满是泥灰与血痂,眼窝却深,颧骨也高,面相与旁人明显不同,隐隐带着几分东方人的轮廓。更扎眼的是他右手的小拇指——少了一节,断口早已长平,只余一截粗硬发白的残茬。他被人从地上拖起来,肩膀一晃,竟猛地抬起头,用一口带着黎凡特腔调的乌古斯语嘶声吼道:“小子,你爷爷我,杀过人!”
话音未落,那人猛地挣开半步,像一头困兽,低头便朝李漓撞来。蓓赫纳兹这一次连刀鞘都懒得用——她眼皮都没抬,抬脚便踹在他胸口。“砰”的一声闷响,那胡渣男整个人倒飞半步,重重摔进泥地里,溅起一片脏水。
李漓连看都不想多看,皱了皱眉,正要转身走向下一个。
谁知那人竟又挣扎着爬了起来。他满脸泥水,胸口剧烈起伏,嘴角却还咧着——像是在笑,又像是在发狠。
“杀人怎么了?”他喘着粗气,声音嘶哑得像砂石刮过铁皮,“老子杀的人到底有多少,自己都记不清了!老子从前就是当兵的——不杀人,早死在战场上八百回了!”
李漓这才停下脚步,重新把目光落到这人身上。他沉默片刻,声音平静下来:“哪里人?”
那人喘着气,没有立刻回答。
“给谁当过兵?”李漓又问了一遍。
“家在托尔托萨,黎凡特的托尔托萨!现在早就没家了!”那人嗓子里像卡着碎石,“最早跟着塞尔柱人,塞尔柱人丢了耶路撒冷时被俘,就给埃及法蒂玛王朝当兵。耶路撒冷陷落那夜,我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
听到这话,李漓想起了九年前李常应戍守塞尔柱边疆、兵败太巴列的旧事,也想起了六年前耶路撒冷破城那一夜。那些被刻意压下去的火光、哭声、马蹄声,像是从记忆深处翻涌上来,一时竟没能压住。他再开口时,语气便不由得缓和了些。
“为什么会来这里?”李漓追问。
“耶路撒冷破城后,我手下三十多个兄弟只剩六人。我带着他们就近去投了塞尔柱人的一支军队。去年塞尔柱前任皇帝死了,新皇帝的兄弟继位,那支军队反了,很快就被镇压——我只能逃。后来跟着一支商队来了天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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