谓“警察开枪引发恐慌”的说法,在时间线上完全不成立。”
屏幕切换到执法记录仪的画面,视角是现场一名民警胸前佩戴的设备拍摄的。画面中能清楚地看到人群如潮水般涌来,民警被推搡得不断后退,镜头剧烈晃动。
紧接着,一声枪响传来,画面中的人群明显停顿了一下,随后一名民警大喊:“大家别慌!听指挥、往外撤!”
“鸣枪的目的是威慑,是让失控的人群停下来,避免更大规模的踩踏。”
江一鸣的目光直视镜头,说道:“如果不是那三枪,以当时人群的密度和冲撞的速度,伤亡人数绝不止现在的二十多人。从这个角度说,开枪恰恰保护了更多人的安全。”
台下有记者举手提问:“江厅长,有网友质疑您作为副省长、公安厅厅长,亲自在现场鸣枪是否符合相关法规?按照警务条例,鸣枪需要经过严格的事前审批程序,您是否履行了相关手续?”
江一鸣点头:“这个问题问得很好。根据《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九条规定,警察在面临严重曝力犯罪或群体性事件中,为了制止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可以依法使用武器。当时现场已经发生了推搡民警、投掷杂物、踩踏伤亡的紧急情况,属于条例规定的'紧急避险'范畴。事后我已经按照规定向省厅纪委和督察部门提交了完整的书面报告和证据材料。这个程序没有省略,也不会省略。”
记者追问道:“那您是否考虑过,鸣枪本身可能会引发更大的恐慌?”
“我考虑过。”
江一鸣坦然回答道:“但当时的情况是,不鸣枪一定会发生大规模踩踏,鸣枪则有可能制止混乱。两害相权取其轻,我选择了后者。事实证明,枪声响起后,混乱确实停止了。现场视频可以作证,那三枪过后,再也没有发生新的踩踏事件。”
又有一位记者举手:“江厅长,有传言称这次堵路事件背后有人煽动,请问省厅对此有何调查进展?”
江一鸣微微颔首:“这个问题我正要向大家说明。根据我们目前掌握的证据,这起事件确实存在人员煽动的因素。我们已经控制了多名涉嫌故意制造混乱、煽动群众情绪的不法分子,其中一人已经供述了相关情况。鉴于案件仍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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