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伯特解释:“王处长,从公司治理角度,51%和49%有本质区别。51%可以决定董事会成员、任命总经理、批准年度预算、决定重大投资。49%只能参与决策,但最后可能被否决。晶圆厂投资巨大,技术更新快,如果每次升级都要经过可能不懂技术的股东审批,效率太低,风险太大。”
李副主任说:“我们可以约定,技术决策由柠檬方面主导。”
“但公司章程怎么写?”罗伯特追问,“如果写‘技术决策由外方主导’,这不符合中国的公司法。如果写‘重大决策需董事会三分之二通过’,那中方占51%,还是有一票否决权。”
谈判又陷入僵局。
……
下午,上海方面内部开会。
老周说:“其实苏宁说的有道理。我们要的是技术,是人才,是产业链带动。如果这些都能通过合同保证,控股不控股,确实没那么重要。”
王处长摇头:“老周,你不懂。控股是原则问题,不是技术问题。上面有文件,外资在某些领域不能控股,这是红线。”
“那怎么办?这么僵着,项目就黄了。上海现在需要高科技投资,需要就业,需要税收。”
“我再向市里汇报,看能不能特批。”
……
第六天,上海方面的态度似乎有松动。
李副主任说:“甘先生,我们请示了上级,有一个折中方案。你们可以控股,但不能超过50%。50%对50%,然后设立独立董事,关键决策需要三分之二通过。”
苏宁算了算:“50%对50%,加上独立董事……那实际上还是谁也不能单独决定。这种结构最糟糕,容易扯皮。”
张忠谋直接说:“李主任,我在德州仪器干过,见过很多合资企业因为股权对等而失败的案例。技术升级要钱,一方同意,另一方不同意,就卡住了。市场变化快,等他们吵出结果,机会已经没了。”
陈伟明也说:“我们选择上海,看中的是稳定的环境、低成本的土地和人工。但如果我们没有经营自主权,这些优势就没有意义。我们可以去新加坡,去马来西亚,甚至去台湾建厂。那些地方都欢迎我们独资,而且这些地方都在美国总部进行游说。”
这话说得很直白,几乎是最后通牒。
李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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