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位才行,对于朱载坖的这个观点,很多辅臣们是表示不能理解的。
他们认为普通百姓和工人,学识有限,对于政治又不甚了解,他们进入咨议机关中,似乎不能够对于朝廷行政起到什么好处,但是朱载坖显然不是这么想的,朱载坖认为自己已经颁布了诏书,四民平等,对于大明的百姓来说,不管是农民、商人还是士绅、地主等人,他们都是平等的,既然是平等的,而且普通百姓占到了大明子民的绝大部分,他们就应该在咨议机关中占据一席之地,不能有所偏私,这点是很重要的事情。
朱载坖认为,应该大幅度的降低对于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门槛,年满二十岁以上,没有过犯,有正当职业的大明百姓,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当然,朱载坖对于之前所提出的一些职业限制也是予以了保留,对于宗教人士,现任官吏、官军军官士卒、生员学子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确实是应当予以限制。
同时以里甲作为单位进行选举,这点倒是和重臣们的想法是一致的,在里甲推选出府一级的咨议委员之后,从府咨议委员选举省一级的咨议委员,然后再从省咨议委员中选举大明咨议委员,层层选举,在里甲按照人口多寡分配咨议委员的人数。
而各省和大明的咨议委员数目,主要是由两个部分构成的,第一就是定额构成,也就是每府、每省不论大小和人口,都占有一个固定的名额,这个名额是明确的,第二就是差额,根据每府、省人口的多寡,要设立差额名额,人口多的省份自然是有更多的咨议委员名额。
同时就是各种来源的咨议委员的比例问题,朱载坖认为致仕官员的数量必须要加以控制,不能够超过三分之一,否则的话,这就成了大明的干休所了,这显然是不行的,同时普通百姓,也就是农民、工人等出身的不能低于十分之一,同时专业技术人才,不管是算学、天文、物理、化学等的人才,也不能低于十分之一,其余的名额,听任推选。
对于皇帝来说,主要就是有两个重要的权力,第一就是特旨任命大明咨议委员的权力,皇帝可以不经由推选,直接任命大明咨议委员,这点主要是针对致仕的重臣和勋臣们,重臣致仕之后,朱载坖可以利用这一权力,直接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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